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整体发展水平,推进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根据《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0月9日至10日 二、相关程序 严格依据《实施意见》,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包括已通过验收和待验收的)或新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主管部门依据实施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统一送至省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汇总。 由我校牵头申报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材料与10月9日前报到科技处,科技处负责审核后报至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吉兴香 89631078 651205 三、相关材料 (一)新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填报《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项目建议书》。 (二)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填报《申请升级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体现申报单位科研和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 请各主管部门将有关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3份及电子版)和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3份及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607房间)。 联系方式: 省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 0531-66777379 66777377 规划财务处 0531-66777068 附件:1、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doc 2、 山东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项目建议书.doc 3、 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提纲.doc 4、 申请升级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基本信息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