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1作者: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实行限额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二)各单位申报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511日后出生)以下的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须不少于申报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阐发的批示精神,要积极开展法治理论和山东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申报: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二)各学院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首先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逐个项目填写《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项目评议表》,学院结合申报人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填写汇总表,随申报材料(各1份)一并报送学校,学校不再受理申报人的个人申报,其他单位可直接报送学校。各单位报送时间为39日。学校受理申报材料后,将再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获推荐项目所需提交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A)》(2份)、《申请书B)》(一式3),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其他单位可直接报送学校,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89631079 18353108995

受理地点:办公楼405

附件:齐鲁工业大学人文社科项目评议表.doc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doc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doc 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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