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齐鲁工业大学2016年度职务发明专利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9作者:设置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16年度齐鲁工业大学专利工作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对2016年度在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决定进行表彰,并授予齐鲁工业大学专利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称号。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组织、提交相关材料;

22016年度发明专利申请6件(含)以上或授权3件(含)以上;

3、申报人必须是第一发明人。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重视专利工作,将专利工作贯穿本单位科研、教学的全过程;

2、积极有效的协助科技处做好专利工作的宣传与管理工作;

3、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总量超过30件。

三、专利管理先进个人

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利申报工作,所在单位获年度先进集体称号,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四、有关要求

1、专利是指根据《齐鲁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以齐鲁工业大学作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或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

2、专利申请或授权时间以通知书的时间为准,限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申请或授权的发明专利。

五、奖励标准

    发明专利先进个人每件专利奖励500元(申请量和授权量均满足条件的可按最高金额获取奖励),先进集体奖励5000元,知识产权管理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六、具体安排

201755日前将申报表和证明材料1份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人:李学林  电话:89631077

  点:办公楼405

 

   附件:申报表.doc

                                                   齐鲁工业大学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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