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3作者:设置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申请人:
    为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18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二)科技计划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是指围绕可能产生突破的焦点方向和国际科学前沿热点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交叉研究,预期社会经济效益好、投资见效快的项目,主要面向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空间海洋、量子技术、纳米科技、核心电子器件、系统软件、生物基因、新药创制、智能制造、先进材料、信息安全、节能减排降碳、雾霾治理等领域。
  (三)一般项目分为A类项目(资助经费项目)和B类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二、推荐方式
  (一)2018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继续实行限额推荐,所有指标均为资助经费项目。
  (二)每所高校科技计划项目限推荐重点项目1项,且包含在本校推荐限额内。
  (三)各教学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确定推荐重点项目1项,其他项目直接报送科技处。科技处根据省教育厅的申报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三、推荐条件
  (一)选题学术思想新颖,符合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较好的应用前景。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领域不得作为研究内容,涉密项目推荐不予受理。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三)项目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推荐项目的研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鼓励、支持研究生、本专科生参与项目研究。
  (四)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限。
  (五)有在研省级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承担过国家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六)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推荐的项目,鼓励各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七)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科教融合战略,对本校教学单位与研究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推荐。
四、推荐要求
  (一)各高校推荐的资助经费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0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科技计划须不少于推荐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二。
  (二)推荐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该项工作各位申请人可在经过学校初评程序并确定被推荐后开展)。
  (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今年继续组织高校对我省贫困地区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科技服务和咨询。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扶贫研究,并择优推荐。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推荐的课题,已列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五、推荐程序
  (一)学院初评
    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的初评工作,确定推荐顺序。
    各单位务必于3月9日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书(A)》一式三份连同《2018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样表)》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科技处,同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jclxl@126.com
  (二)学校初评
    学校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校内项目初评。从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方面,对本校拟推荐项目进行全面审查,按推荐限额确定拟推荐项目。拟推荐项目经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三)网上填报
    通过学校初评的高校科研计划项目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089/)推荐。
    通过学校初评的人员,将由科技处统一分配申报账号。登录后可及时修改密码。
    通过初评的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书(A)》、《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书(B)》,同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推荐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
    推荐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时间为:3月12日―3月16日。
(四)网上审核
    推荐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后,科技处应对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上报。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5:00。
在推荐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邮箱:sdgxkycgpsxt@163.com,技术交流QQ群号:308984535 。
六、报送要求
    学校科技处网上审核完成后,通过初评的申请人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打印《推荐书(A)》(1份)、《推荐书(B)》(一式3份),分别连同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其中《推荐书(A)》附件材料中的“科技查新报告”须提供原件。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李学林、张继辉:89631077;吉兴香:89631078
   联系地址:办公楼405房间

附件:
1.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书(A)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书(A)--学校通知.doc
2.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书(A)填表说明2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书(A)填表说明--学校通知.doc
3.2018年度高校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样表)3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学校通知.xls


                            科技处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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