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各相关单位、项目完成人: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校(院)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导向
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创新、产学研合作,支持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聚焦国家战略人才梯队培育,支持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标志性成果。
二、重点关注
(一)提名资格。校(院)具备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资格,校(院)将根据各学部(学院)组织申报情况在提名数量限额内择优提名。
(二)提名奖种和等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从通过初评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直接提名。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
(三)新设置“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2025年省奖,在科技进步奖中设置“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组”,重点奖励以学科、技术带头人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将自有的先进科技成果或者依法引进、消化吸收的先进科技成果在山东为主进行落地转化,在应用或者推广中做出重要贡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该类奖励具有单独的提名书,申报时务必提前做好选择。
(四)提名书中不再要求填报“登记成果名称”和“成果登记号”。
(五)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审核。省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无科研失信行为。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掌握申报要求条件。请各申报成果负责人认真学习省科技厅通知和《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2),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形式审查要点填写提名书及提供证明材料。
(二)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按照《指南》要求组织申报材料(项目提名书及附件),确保材料通过形式审查。校(院)只受理以齐鲁工业大学及各二级法人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拟由校(院)提名的项目(人选)申报材料;校(院)作为参与完成单位、工作单位及拟由专家提名的项目(人选)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校(院)的,所在学部(学院)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所有项目(人选)建议以学部(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专家论证,校(院)不再统一组织。
(三)项目公示。校(院)对拟申报的项目(人选)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因异议处理等造成项目内容调整的,需将调整内容重新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以齐鲁工业大学、各法人二级单位作为牵头、参与或工作单位的项目(人选)均需按照模板要求提报公示材料。校(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以及齐鲁工业大学作为参与完成单位的,由科研管理部负责统一公示;各法人二级单位作为参与完成单位的,由所在法人二级单位按照要求自行公示。
2.提名项目(人选)应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同时告知科研管理部联系人,同步处理。
3.校(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人选),所有项目完成单位公示报告应由所在学部(学院)科研业务科负责进行统一收齐,4月2前扫描后报科研管理部。逾期未完成公示的,不予提名。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征集本年度山东省科技奖申报意向
3月10日前,提报《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征集表》(excel表见附件,无需盖章签字,学部汇总后发指定邮箱)。
(二)提报2025年度山东省科技奖申报材料
3月20日前,请各学部(学院)根据通知及《指南》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项目提名书,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学部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pdf;
2.项目提名书附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学部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附件.pdf;
3.2025年度省奖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3);
4.公示材料(省奖提名公示内容模板见附件4);
每个项目(人选)单独建文件夹,文件名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学部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学部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系统填报及提交
3月28日前后,校(院)汇总审核后发放提名号和登录口令。通用项目,完成人可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填报奖励申报信息,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专用项目(主要包括公共安全、军民融合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4月6日中午12点前,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
(四)纸质材料报送
4月7日12点前,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份(书脊须标明提名号、评审组、项目名称),报送至长清校区办公楼407室。专用项目单独提交纸质版提名函和提名书原件1份,电子版刻光盘一并报送。
(五)重要时间节点
3月10日前,提报《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征集表》(excel表,无需盖章签字,发邮箱);
3月20日前,提报电子版项目提名书、公示材料和汇总表;
3月24日前,校(院)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3月27日前后,校(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月28日前后,校(院)发放提名号和登录口令;
4月2日前,项目完成单位公示材料报科研管理部;
4月6日中午12点前,项目完成人完成提名书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
4月6日前,校(院)完成系统审核并提交;
4月7日12点前,纸质提名材料报送至长清校区办公楼407室;
4月8日前,提名材料报省科技厅。
注:以上时间节点是根据省奖提名工作要求确定,项目完成人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逾期耽误申报由所在学部(学院)和项目完成人负责。
联系人:孟光范 15806606068,华栋梁 18615269168
邮箱:cgb@qlu.edu.cn
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3.2025年度省奖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
4.2025年度省奖公示模板
科研管理部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