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2作者:设置

各单位、各位老师:

经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于20111011日以鲁安办发[2011]51号文件确定增补省轻工联社为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为履行好省政府安委会成员的职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排查隐患、预防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原因分析、建设项目评价等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轻工联社系统各行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参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省联社自2012年起建立“山东省轻工联社安全生产专家库”,以后每年将进行补充和调整。请你们按附件1所列专家条件进行推荐,并填写《山东省轻工联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推荐登记表》(附件21份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电子版文件发送至kjclxl@126.com。科技处将统一报送至省轻工联社。经审批进入专家库的专家,省联社将书面通知所在工作单位,并颁发《山东省轻工联社系统安全生产专家证书》。

推荐时间:20111227日前

联系人:李学林

联系电话:0531-89631077      

E-mailkjclxl@126.com

地址:办公楼418房间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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