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齐鲁工业大学与枣庄市科技局经深入探讨和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联合实施《齐鲁工业大学、枣庄市科技局关于鼓励专家担任企业科技创新特派员的方案》(附件1),分批次每年组织10名左右教师到枣庄市企业科技服务二年。 一、选派对象条件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工作的教师(博士或副教授以上); 3、优先选派有过与企业合作经历的专家教师。 二、组织实施 1、各学院组织教师,根据枣庄市筛选的企业名单与技术需求(附件2),自愿的前提下,填报“枣庄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附件3), 2、科技处择优推荐,并由枣庄科技局和企业共同确定最终特派员名单。 3、签署协议。 2016年12月8日下班前学院汇总本单位“枣庄市科技特派员申报表”纸质版上报科技处,电子版发至wmz@qlu.edu.cn。
联系人:魏明志 电 话:651202
附件2: 科技处 2016/12/5 |